我一路跟着,原来这边离县城并不远,走走也不麻烦。过几个小山头的事。
到了县衙,天色已经不早了。匆匆升堂过审。原来少女叫柳晴,是这次的原告。而阿泽是这次的被告。
柳家的若干桑树被剥掉了皮。事情可大可小。往大了算,是盗窃主家财物,得落罪,判赔做奴。往小了算,当然可以不算个事。关键是家主柳晴得原谅。
县太爷也比较无语,翻了个白眼问:“桑树剥皮之事,可有证据?”
树没了皮。”
柳晴早有准备,从怀里掏出一片折叠的皮样事物,呈堂以作证供。并说:“大人,这是阿泽做的桑皮子。所用材料,就是桑树皮。”
阿泽说:“大人,冤枉呀。这桑皮子是我用桑树枝做的。阿妹,这我告诉过你呀?”
柳晴说:“既然取名叫桑皮子,怎会不是皮做的呢?说用桑树枝做的,岂不是故意骗我?”
阿泽说:“肯定不是呀。就因为做出来,像皮子,所以叫桑皮子。”
县令想了想,说:“阿泽,你一定在撒谎。因为树枝,就没法做成皮的。”
阿泽说:“大人,如果不信,大可以安排人跟着我看,我如何将桑树枝变成桑皮子。”
县令说:“真可笑。估计要等的时间,比较长吧?”
阿泽说:“至少得等十天半个月。因为才下料呢。”
县令说:“果然不出我所料,有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你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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