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楚家尚在时,郑家已经是花城最为显赫的高门大户之一。
家主郑云景靠珠宝起家,奋斗三十多年,珠宝和金器店开遍了苏省,甚至远销省外。
在花城,如果说金瘸子是地下的掌舵者,那么郑云景就是当之无愧的商业标杆。
珠宝金器是暴利行业,郑云景的家产也早就成为了一个谜。
楚轩还是孩子时,在父亲的带领下,他还有幸见过这位商业骄子几次。
郑云景的商业成就,就连一向自傲的父亲,都交口称赞,大为佩服。
所以,即便多年过去,楚轩对郑云景依旧印象深刻。
只不过,那时候的郑云景神采奕奕,风光无限,如今却身染重病,骨瘦如柴,躺在床上都起不了身。
郑素素带着他和孙奇走进病房后,看着病床上面容憔悴的郑云景,楚轩不由有些唏嘘。
房间里还有一个青年,一个拎着医药箱,金发碧眼的老外,以及几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中年人。
“爸,我把人带来了!”郑素素走到窗前,小声说道。
“孙老板,玉是从你那里买的,你得给我个说法。”郑云景声音虚弱地说道。
语气还算和气。
但孙奇却背后直冒冷汗。
他很清楚,如果不给个交代,他今天估计是走不出郑家了。
“郑总,我也是受害者,真的没法子呀。”孙奇哭丧着脸。
“孙老板,你比我年轻多了,确定要给我陪葬么?”郑云景的语气冷了下来。
一旁的青年不耐烦地叫道:“爸,和这种人废什么话,我估计他就是受人指使,故意来害你,拖出去喂狗算了!”
噗通!
孙奇双腿发软,一下跪倒在地:“郑总,我不是故意的,您的病我认了,但我身边这位兄弟是无辜的,求求您放过他。”
楚轩抓住胖子背后的衣领,轻轻一扯,便把他拽了起来:“胖子,男人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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