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完)
“什么?”傅青逸疑惑道。
“一对耳夹啦,等着,我马上给你安上。”盛安雅一溜烟地跑开,老半天才提着自己设计的一堆珠宝们回来。
她翻出了当初和杜鹃花胸针同时期设计的一串红项链,那串鲜红绮丽的项链原本被一层层包裹住,安静地置放在黑色的丝绒袋里。如今在这隆重的时刻,珍贵的红宝石终于得见天光。
在光照下,耀眼的宝石登时绽放出本就属于它的风采,像万花筒一样流转出纯净的,鲜红的光晕。
“这条金链是可拆卸的,不知道吧。”盛安雅拿起项链,得意洋洋地说。
“不知道。”傅青逸看着妈妈熟练地把项链拆卸下来。她的设计很巧妙,一颗颗鸽血红宝石连在金链形成的枝干边,仿佛就是生长在山间开得热烈的一串红,随着晃动流淌出纯正的红光。
“你是长发,做完发型再戴耳夹多好看啊。”
盛安雅把耳夹安好,按住傅青逸让他坐到了镜子前。
浓厚乌黑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和白色西装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越发衬得那张脸姝艳昳丽了。盛安雅靠近傅青逸,轻轻撩起他的头发,素白手指搭上了傅青逸的耳垂。
发丝随着手指的动作拂动起来扫过耳畔,有些痒。傅青逸下意识偏着脑袋躲了躲,结果被盛安雅捏了下脸冷酷命令道:“不准乱晃,坐好。”
哦…但像个小学生。
傅青逸一边想,一边把手放在膝盖上,乖乖坐着不动了。
“真听话。”盛安雅满意地捧起他的耳垂,小心翼翼帮傅青逸戴好了耳夹。
一颗颗红宝石仿佛红到快要爆浆的浆果,随着盛安雅松开手而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摇晃起来,发出清亮的响。
红的宝石和白的肌肤在金子的连通下构成了一副绝佳的画面。
这份白不让人觉得孱弱,而是像冬天河面上才会出现的奶白浓雾,棉团似的从上游滚滚而来,化开一片氤氲的气息,缠缠绵绵的招摇。
“我简直不敢想你的妈妈究竟有多漂亮才能生下你。”盛安雅叹息着,拨弄起傅青逸耳垂上吊着的长长的耳坠。
某一刻,盛安雅觉得他根本不应该穿西装,而是该换上巴洛克或洛可可时代的礼服。
对于旁人而言,若要把那个时代过于精细纤巧的服饰配在自己身上,将会暴露出他们自身难以遮掩的缺点。可那些细腻繁复的装潢若是放在傅青逸身上,却丝毫不会削弱他的半分色彩。
相反,濒临颓废和瓦解前的盛大华丽将成为他最好的“嫁妆”。珍珠和宝石合该沦为他的镶嵌。
没有美人是会被过多的饰品喧宾夺主的。
盛安雅看着那对惊艳无比,却最终只能沦为傅青逸点缀的耳饰,再次确认了这个道理。
“妈,说什么呢,你也漂亮。”傅青逸扯着她的衣袖仰头拖长声音:“超—级—漂亮——的那种——”
“就你嘴甜。”盛安雅伸出手指替他理了理头发,顺滑的发丝像瀑布一样从手上流经。某一刻她觉得素未谋面的傅春鹃也来到了她身上,用她的眼睛注视着自己即将走上新一个人生台阶的儿子。
而我想我知道她要说些什么。
盛安雅想着,把傅春鹃想说的那一份话带到。
“今天结婚,你和小霜可得高高兴兴的啊,”盛安雅拍拍他的肩,叮嘱:“以后都得高高兴兴的,小两口好好过日子,听到没。”
“那当然。”
傅青逸点头。
可面对盛安雅时,他尚且能表现出悠闲,当看到谭佑霜时,傅青逸却开始莫名不自在了起来。
“他怎么耳朵一直红着?”谭佑霜用余光窥着傅青逸的脸,扭头偷偷问过来帮忙的纪霖。
“害羞了吧。”纪霖猜测。
她招呼傅青霜过来帮谭佑霜打领结,傅青霜听见这个问题,边动手边小声应和纪霖说:“就是害羞了,不然还能是什么原因?别看青逸他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和谁都能说说笑笑,实际他可纯了,一遇到大事就羞的不得了。”
“诺,”傅青霜轻声给谭佑霜支招:“你现在把眼睛转过去盯着他看,看他会不会把脸转开。”
谭佑霜听话地转过头去,大大方方地擡眼看向傅青逸。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傅青逸就侧过头去,只留下一张侧脸对着众人。他的耳朵不知不觉间已经烧成了近似耳坠坠子一样的红,纤长睫毛下那双深褐眼睛异常羞赧,脸颊也浮起了淡粉,又引得众人一阵嬉笑。
听着人群中清亮的欢笑声,谭佑霜心里那点紧张蓦地就散了。
“准备好了吗?”傅离站在门口问他们。
“差不多了。”
“好。”
今天婚礼的地点选在了一个热带小岛上,青绿色的树木一层层生长着,雪白的沙滩被碧蓝海水卷席,带起颗颗分明的沙砾。傅青逸的许多高中同学都接收到了他们婚礼的邀请,包括周怡素,禾圆圆等人。
对于邀请禾圆圆这件事,谭佑霜起初有点迟疑,不过在听到纪霖说禾圆圆在大学出国读书时已经交到一个优秀的男友后,也就由衷地替她高兴起来,主动给她发了请帖。
“恭喜。”禾圆圆递过红包,祝贺道。
伴随着时间的流转,禾圆圆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腼腆的女孩子了,出国历练的经历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干练了许多。哪怕仍然穿着雪白的裙子,梳着简简单单的发型,她却不再只是室内娇弱无害的小花,而是被风雨击打成了傲霜斗雪的寒梅。
“也恭喜你。”傅青逸冲她眨眨眼睛,道贺道。
周怡素紧随其后。
她大学最开始读了一年的理工类基础学科,后来发现自己还是对这些东西提不起一点兴趣,最后又复读一年凭借坚实的绘画基础考入了美术学院。现在虽然她的绘画事业才刚刚开始,却因为一直从事着自己热爱的事业而肉眼可见得越来越开朗阳光。
婚礼上,周怡素递完红包之后还送上了一副卷起来的长卷轴。
“这里面是我画的画,收到请贴之后准备了得有好几个月呢。”周怡素笑呵呵地说:“要百年好合哟。”
“谢谢了。”傅青逸小心地把画卷收好,准备找个时间和谭佑霜一起好好看。
“师弟,新婚快乐。”
“哥们儿,一辈子好好的啊!”
五花八门的祝福声层出不穷。
傅青逸从收礼的地方一眼望过去,入目全都是熟悉的面孔,他们带着笑鼓励这两位新人,即使从未知晓他们走在一起到底经历了多少,却仍然抱着原始的善意和纯粹的祝福站在了这里。
他不由感恩起生命,感恩人与人之间产生的奇妙的联系,更感谢能让他再一次站在这里的两个人——
冥冥中注定的,隔着一条长廊,谭佑霜此时也擡起眼睛朝他看了过来。
代表着傅春鹃的杜鹃花胸针此时正戴在谭佑霜的胸口上,挨在心脏的位置。与之相对应的是傅青逸戴在耳朵上同样绯红色的耳坠。两个母亲没有同时站在这个盛大的场合里,却不约而同地共同缔造了一个奇迹。
“新婚快乐。”谭佑霜张着嘴唇,冲他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傅青逸读懂了他的口型,是一遍又一遍的“我爱你”。
人生来是自私的。
傅青逸想:那么肮脏,丑陋,拥有无数的缺点,并且更可悲的是,这些缺点甚至可能一辈子都改不了。
可是,就像《自私的基因》里写的那样,在今天,在他们的婚礼上,他想把手放在神明所能看到的书页上,用他的一切向他的爱人作出承诺。
是的,我仍然知道我卑陋的一切,但我仍然说:
“我将违背我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
*
结婚是件让人忙到昏天黑地的事情,无论有钱没钱都一样,傅青逸最终认定。
不过婚后的日子和平时也没什么两样。因为平时他和谭佑霜也就足够相爱,结了个婚也没改变两人的相处模式,无非就是给旁人介绍的时候换了下称呼,从我的男朋友谭佑霜变成了我爱人谭佑霜。
“爱人?”
“对,结了婚要过一辈子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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